罷免連署據點(持續更新):連結
填寫連署書注意事項
此份連署書為罷免盧秀燕第一份連署書(連結),請大家全力把罷免連署書衝高,以利罷免順利。依據公職人員選罷法第 77 條,現役軍人、服替代役之現役役男或公務人員,不得為罷免案提議人。(第一階段不能提議,但第二階段可以連署,懇請各位市民填寫時候注意,以便篩選降低誤差)
【連署資格】
- 年齡:年滿20歲以上(含)。
- 臺中市民(戶籍滿4個月以上)。
- 戶籍地址需和身分證上相同,務必填上「鄰」、「村(里)」。
【填寫注意】
- 字跡須清晰端正可辨識(否則會視為無效)。
- 不可寫簡體字(否則會視為無效)。
- 「簽名或蓋章」處請 正楷 親筆簽名。
- 「編號」、「備註」處請勿填寫。
- 連署書印製皆須為A4大小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